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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关于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 目标评估合格的通知

作者:Admin 日期:2023-01-12 点击: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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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国标委   更新时间:2023-01-12   20:15


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南省、四川省、陕西省市场监管局

按照《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对各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来的第三批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考核评估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等13个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目标评估合格(见附件)。

请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加强试点项目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先进标准体系在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中的作用,加快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附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目标评估合格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目标评估合格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