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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以饮用水、鱼露(鲜鱼、饮用水、食用盐、白砂糖)、食用盐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辅料,经过调配、煮制(灭菌)、包装加工制成的鱼露调味汁(液体调味料),是否适用该标准?该标准不适用于水产调味品,是否意味着以鱼露等水产调味品为主要原料调制而成的鱼露调味汁等也不适用于该标准,而应适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水产调味品》(GB1013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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